滬0120環(huán)罰〔2025〕29號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4-30行政處罰信息摘要
案件名稱 |
上海漢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(biāo)準(zhǔn) 排放水污染物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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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滬0120環(huán)罰〔2025〕2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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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(dāng)事人 基本情況 |
個人(個體工商戶)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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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信用代碼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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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或其他組織 |
名稱 |
上海漢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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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信用代碼 |
91310120MA1HNJBP6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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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(負(fù)責(zé)人)姓名 |
吳慧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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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事由 |
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(biāo)準(zhǔn)排放水污染物的。 該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十條的規(guī)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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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依據(jù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三條第二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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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結(jié)果 |
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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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機(jī)關(guān)名稱 |
上海市奉賢區(qū)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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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日期 |
2025年4月29日 |